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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本月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0/7/4 7:48:08 作者:齐晋 浏览量:1096次

《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本月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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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直面南京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将通过法治方式有效破解南京养老服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南京人养老无忧、安度幸福晚年。

规定护理照料假、提供“喘息服务”、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据了解,《条例》共9章74条,包括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扶持保障等内容。《条例》既是综合性立法,也是社会性立法,特别强调发挥政府的作用。

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条例规定:加强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引导养老服务业集聚发展;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保障弱势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政府为养老服务提供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对养老服务组织和个人提供补贴等内容。

为充分体现南京地方特色,《条例》结合南京市养老实际,增加了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区域养老协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护理照料假制度、提供“喘息服务”、强化对老年人看病便利、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做出指引规定等内容。

南京市已出台4个配套政策,保证《条例》刚性落实

据了解,《条例》中规定的内容有20项重点任务,主要涉及8个部门和各区政府。目前,已经出台成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尊老金发放、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办法、升级适老化项目改造等4个配套政策,确保《条例》的刚性落实。

在《南京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中,明确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小时免费生活照料服务。在《关于做好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中,明确了升级适老化改造项目,并将改造标准提升至2000元/户。

今年9月底,将在试点基础上,推动“时间银行”在全市各区全面推广,建立起政府主导、通存通兑、权威统一的时间银行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充分缓解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的矛盾。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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