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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16/6/17 8:04:13 作者:齐晋 浏览量:477次

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
罗志军在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专题轮训班上讲专题党课

扬子晚报讯(记者 耿联) 6月15日,省委书记罗志军以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为题,为我省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专题轮训班学员讲了一堂内涵丰富而又深刻生动的专题党课。他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共同奋斗。省委副书记、省长石泰峰主持。

罗志军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先后提出“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四个铁一般”、忠诚干净担当等一系列重大而明确要求。这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央提出合格党员要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与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内在一致,是对新形势下党员“合格”标准内涵的深刻揭示。我们要以此对照、衡量自己,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干部。

罗志军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规,就做合格党员畅谈了认识和体会,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他指出,讲政治有信念,重在学习系列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做到政治合格。做合格党员,最根本的是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罗志军强调,讲规矩有纪律,重在尊崇党章党规、严格自我要求,做到守纪合格。党员干部做到守纪合格,要强化敬畏意识,防止和杜绝“侥幸”心理、“打擦边球”心理、“照顾”心理,对严守纪律保持高度警醒;强化组织观念,忠诚于党的组织,切实增强接受组织监督、严守组织纪律的内在自觉;强化用权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党的纪律规矩办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强化清廉自觉,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从点滴之处筑牢清廉防线。

罗志军指出,讲道德有品行,重在弘扬优良作风、坚守精神高地,做到品德合格。一要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从加强党性锻炼入手,修好党性修养这门共产党人的“心学”,正确把握是与非、对与错、美与丑的界限,正确对待名与利,积极弘扬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二要当好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带头弘扬者,艰苦奋斗精神任何时候都不能丢、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三要当好优良家风建设的积极推动者,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亲属子女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在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上带好头,坚决抵制腐朽生活方式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

罗志军强调,讲奉献有作为,重在勇于担当负责、积极干事创业,做到发挥作用合格。一要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上勇担当、做先锋,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在把握新常态这个大逻辑上做到认识深一层、适应快一步、引领高一招。二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勇担当、做先锋,不仅要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促进派,还要做推进改革、落实改革的实干家。三要在真心实意为民造福上勇担当、做先锋,把服务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开展“三解三促”,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改善民生各项举措的落实,坚决打赢新一轮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小康如期实现。四要在奋发干事创业上勇担当、做先锋,发扬江苏干部开拓奋进、干事创业的好传统,披荆斩棘、排除万难的决心勇气,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顽强毅力,奋力开创江苏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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