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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下月起推行权益保障卡

发布时间:2016/4/27 9:32:51 作者:齐晋 浏览量:509次

我省下月起推行权益保障卡
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推动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韩飞

扬子晚报讯(记者 韩飞)4月26日,扬子晚报记者从省信访局获悉,自2016年5月1日起,针对走访群众,我省将全面推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以下简称权益保障卡)。省信访局副局长史国君表示,权益保障卡是群众信访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绿卡”,推行权益保障卡的目的,是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减少群众越级访和重复访,推动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记者看到,权益保障卡全省统一规格,大小为A4纸张的二分之一,封面采用绿色,彰显其“绿色通行证”的功能。权益保障卡“用卡须知”中写明了走访人员逐级走访的程序、发卡范围和监督电话;同时权益保障卡准确记载信访人信息、信访事项情况、初访处理和复查、复核意见等信息,能真实直观地反映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权益保障卡推行后将与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的使用相结合,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复查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全部扫描录入系统,做到“人、卡、网”的统一。

关于保障卡的发放和使用,据省信访局信访督察专员申湘琴介绍,权益保障卡由相关单位向初次来访人发卡并登记处理来访事项,如来访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所反映信访事项需上级部门进行处理,来访人可持卡到上一级信访部门上访。而对于越级上访和无卡越级上访的行为,申湘琴说:“信访部门可发告知单,对上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到相应级别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史国君介绍,权益保障卡已于2015年6月起在盐城、泰州两市进行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试点期间,泰州初访期内办结率达98%、化解率达92%,群众满意率同比上升13.5%。去年下半年,盐城市群众来省越级走访量与上半年相比下降68%,泰州市下降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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